合同终止声明

时间:2020-07-01

广东敏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广州博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19年签订的《代理合作协议》、授权书及相关《销售合同》,甲方决定于2020415日声明终止。

为维护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以及甲方的良好信誉,甲方郑重声明如下:

一、由于广州博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代理合作协议书》中未履行订货款项,乙方工作人员主动提出终止合同,不再要求甲方提供任何服务,经甲方研究决定,同意乙方终止合同的请求,自声明公布之日起解除与乙方的合作关系。

二、感谢乙方在以往合作中的支持与配合,自声明之日起双方已结清已经发生的权利义务。广州博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2020415日后以甲方的一切资质或运营单位的名义开展的业务,其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

三、自即日起,乙方如再向各个单位以及个人继续发布有关我方及我方的一切的信息或者继续以我司合作名义销售我司产品,均没有得到我司的授权,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对泄露技术资料、侵权或发布影响我司声誉之行为,我司将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广东敏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418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广东敏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有。